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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规范对严重违纪学生处理办法的通知
来源:万宁中学
发布日期:2022-03-23 17:52:46
编辑: 杨师忠

为了加强学校的班风学风建设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为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,我处根据《万宁中学违纪学生处理意见》的有关精神,本着以教育为主,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,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就某些违纪行为处理特做以下有关规定,以规范学生行为,督促其安心学习。 

一、对旷课学生的处理办法:

1、学生旷课时,班主任要及时询问、教育学生并通知家长;

    2、学生旷课达到5节(每迟到两节计旷课一节)时,班主任须通报家长并邀请家长到校协同教育,并建立学生违纪档案;

3、学生旷课达到10节时,班主任须通报家长并邀请家长到年级组,由年级长、班主任、家长和学生四方共同交流沟通,强化教育效果,学生须上交有家长签名的纪律保证书给年级组备案。

4、学生旷课达到20节时,年级组和班主任应向政教处分管主任反馈情况,由分管主任请家长带学生到学校协同教育,并予以留校察看处分,建立跟踪教育档案;

5、学生旷课达到30节时,学校向家长进行通报并对违纪学生予以劝其转学或开除学籍处分。

二、对其他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:

1、对有以下违纪行为的学生,学校将予以留校察看处分,并进行跟踪教育:

①与人发生冲突,但未造成严重影响(包括以“调节”、“解释”为名恐吓他人)。

②以各种方式污辱教师,但未造成严重影响。

③干扰兄弟学校教学秩序,有损学校名誉者。

④攀爬围墙出入学校。

2、对有以下违纪行为的学生,学校将劝其转学或当自动退学处理:

①违反校纪校规(吸烟、饮酒、乱涂画、吐槟榔汁、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等),经班主任谈心未见明显效果的,班主任通知家长到年级组协同教育,并要求学生上交有家长签名的纪律保证书;如果未见明显转变,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政教处,由分管主任组织班主任、家长、学生协同教育,并要求学生和家长签订跟踪教育协议书;若仍未有根本转变,学校将劝其转(退)学。

②在校园里穿拖鞋、穿奇装异服、留长发怪发(男生)、戴首饰等,经班主任2次谈话教育不改者,学校将让其家长带回家进行教育,如该生拒不改变,或拒绝来校的,学校将劝其转学或当自动退学处理。

3、对有以下违纪行为的学生,学校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:

①预谋聚众斗殴。

②在校内打架或带他人进学校打架。

③有意偷窃财物或严重破坏公物。

④参与赌球、放借高利贷或为赌球庄家、放高利贷者充当中介人。

⑤以各种方式严重侮辱教师或恐吓、打击报复老师。